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定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县会议中心一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为:(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及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四)审议县人大代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草案);(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并进行测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审计局、司法局、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要书面请假,并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 届时,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一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或一位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县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列席第一项议题;县发改委、统计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列席第二项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列席第三项议题;县财政局列席第四项议题。 二、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准备相关议题材料。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各一式55份(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一式90份)及电子文档(邮箱:gzrdmsk@sina.com),请于11月19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三、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于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6012343。 四、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