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上午,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邹光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正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骥、张凌、马万宝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曹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宋家武,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传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家敏,以及县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