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议案(建议)承办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9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对照做好有关工作。 一、督办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9月20日,具体督办时间各组自定。 二、督办安排 本次督办活动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工委室具体协调和代表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视察检查、满意度测评等,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 1、常委会领导按照督办分工,分别召开会议,听取议案和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 2、深入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现场,实地视察办理情况; 3、常委会领导和代表对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百分制满意度测评。 参加人员:常委会牵头督办领导、县政府领衔办理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督办的常委会委员、人大相关工委室负责人、议案和重点建议领衔代表。 三、几点要求 (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要依照督办活动的总体安排,根据牵头领导的意见,分别确定具体督办时间,制定具体督办方案;督办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督办意见以便在常委会上审议发言。办公室要积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各位常委会委员和相关代表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督办活动。 (二)县政府办及目标督查办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督促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好这次督办活动。 (三)参加督办活动的议案和重点建议领衔代表要围绕各自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提前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在参加督办活动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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